办理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手续

一、 办事依据
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
开发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
二、 办事所需基本材料、文件
l 环境影响报告书两份或报告表一份
l 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需附填报说明
三、 办事时限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审批工作周期为十五个工作日(需召开专家评审会的项目除外);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审批周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四、 办事对象须知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及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填报说明需委托持有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》的单位编写。
五、 受理部门
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-17:00
联系电话:(010)67881471
联系人:石晔、陈捷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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