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都创业孵化体系是“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”的主要内容之—。它由各类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、投资机构组成,其目的是为创业者提供—个优化的局部环境,促进初创阶段的小企业快速增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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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导思想
建设首都创业孵化体系的指导思想是:贯彻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技术创新,发展高科技,实现产业化的决定》、《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技术创新,发展高科技,实现产业化的意见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“十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,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,运用市场经济规律,集成资源,把孵化服务机构、创业资本市场、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资源有机组合成完整的体系。坚持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的原则,突出特色,注重实效。通过机制创新,增强孵化器自我发展的能力,完善服务职能,提高孵化效益。
二、发展目标
首都创业孵化体系的发展目标是:到2005年,初步建成以综合孵化器、专业技术孵化器、大学科技园为核心,其他类型孵化器共同发展的创业孵化体系。孵化器的总数达到100家,孵化场地总面积达50万平方米,在孵企业及项目不少于5000家(个),孵化出800家具有首都特点、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高新技术企业,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家。建设孵化器信息平台,实现孵化体系资源共享。孵化器自身建立的种子基金总额达到10亿元,在孵企业吸引各种投资50亿元。孵化器的服务功能完善,可对在孵企业进行全过程服务。
三、重点工作
(一)鼓励和支持新建、改建一批孵化器。重点支持国有企业、科研院所、民营科技企业、外资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创建各种类型的孵化器。重点支持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、大学科技园和软件、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;新材料等专业技术孵化器的建设。
(二)完善孵化器的服务功能,为在孵企业提供经营管理、市场营销、技术、信息、人才、财务、金融、法律等全方位的服务。
(三)加快孵化器管理体制创新,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、符合创业孵化服务事业发展规律的孵化器管理体制。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孵化器中,逐步建立理事会监管下的主任负责制,规范管理。在孵化器内部建立期权激励机制,增强其经营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。
(四)鼓励民间资本、外国资本和各种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孵化器建设。协助企业开辟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、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,帮助企业取得各种专项资金支持。
(五)加强创业孵化管理培训和创业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。通过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班、到创业企业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对孵化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,提高孵化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。同时选拔一批年富力强、综合能力强和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孵化器管理队伍。
(六)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,通过人员互派互访、举办国际论坛、引进国际风险投资、国内外合作孵化等活动,推动孵化器的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市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孵化器的指导、考核,制定可行的评估指标,并通过资质认定和考核等方式,规范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。
(二)发挥北京创业孵育协会的作用,通过构建工作平台、举办各种论坛、办培训班等方式,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和协调作用。
(三)加强孵化器运营机制和运营模式等方面的理论研究,建立孵化器绩效评价体系,为孵化器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。
(市政府京政办发(2001)34号)
(市科委 二○○一年四月十一日)